患有精神疾病行为能力咋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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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儿子今年40多岁,几年前因为遭受刺激患上精神疾病,多年来一直在断断续续地接受治疗,情况时好时坏,好的时候和正常人没什么差别,但发病的时候头脑就不太清楚。
平时他没有固定的工作,情况好的时候就去他叔叔开的工厂帮忙看管仓库,或者做些其他杂活。但是有些人知道他的情况就捉弄他,比如曾经怂恿他把身上所有的钱都拿去买了彩票。
由于今年以来他经常在叔叔的厂里帮忙,精神状况却依旧时好时坏,我们很担心他闯什么祸,或者被不怀好意的人利用。
听人说,像他这种情况可以是限制民事行为人,甚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很多行为需要父母代为才有效力,请问是否是这样?我们该如何申请确认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?
——孙先生近日致电法律百事通热线4008805008
法律课堂
民事行为能力
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,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。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,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,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。
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、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;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,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。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;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,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。
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。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。
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。
根据法律规定,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,应当由其近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的基层法院提出。利害关系人包括: 1、公民的配偶或者其他近亲属; 2、被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债权人、债务人等。
申请人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,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申请。








